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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推荐科研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

    发布日期:2022-06-20

    校属各单位:

   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项目、平台、团队、科研先进个人、科研人才的评审工作,建立以同行专家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,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、中共云南省委 省政府《云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》、《曲靖师范学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方案》以及有关科研管理工作文件要求,拟建立“曲靖师范学院科研评审专家库”。现将推荐科研评审专家库专家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专家推荐条件

    (一)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。

    (二)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,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,对国家方针、政策等有较为全面深入的了解。

    (三)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。

    (四)身体健康,能够承担科技咨询、评审和论证等工作,能够认真、独立、客观、公正、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。

    二、推荐程序

    (一)个人申报

    个人愿意并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《曲靖师范学院科研评审专家推荐表》(附件1)和《曲靖师范学院科研评审专家承诺书》(附件2)提交所在学院。职能部门、教辅机构人员按本人专业归并到相应学院统一申报。

    (二)学院审核推荐

    各学院汇总审核,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报科学技术处进行初审。

    (三)学术委员会审议

    经科技处初审后,报学术委员会审议、确定专家库专家人选,并公示。

    (四)校长办公会审批

    经公示无异议的专家,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并发文公布名单。

    三、工作要求

    (一)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科研评审专家推荐工作,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推荐工作。本次推荐专家原则上不设名额限制,凡符合条件的均可推荐,请各学院结合学校学科、专业实际和申请人员基本情况,择优推荐。

    (二)请各学院于6月24日前将审核通过后的《曲靖师范学院科研评审专家推荐表》(附件1)、《曲靖师范学院科研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3)和《曲靖师范学院评审专家承诺书》(附件2)各一式1份报送至科学技术处513室,同步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。

    联 系 人:李昌盛、李文博

    联系电话:0874-8987581

    电子邮箱:283239850@qq.com

    附件:

    1. 曲靖师范学院科研评审专家推荐表

    2. 曲靖师范学院科研评审专家承诺书

    3. 曲靖师范学院科研评审专家汇总表

    4. (附件见OA系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