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云南省科技副总选聘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部门:
根据《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云南省科技副总选聘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促进我校“政产学研用”深度融合,引导广大教师服务地方产业发展,现将校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聘对象与条件
(一)选聘对象
从我校选聘科研人员到云南省内企业兼任总经理、总工程师、副总经理、副总工程师、技术总监、研发总监、首席科学家等技术职务。
(二)申报人条件
1.政治立场坚定,遵纪守法,德才兼备,有合作精神;身心健康,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,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可放宽至60周岁。
2.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(境外学位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)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。
3.我校正式在岗教职工,所在学科为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学科、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或一流建设学科。
4.“兴滇英才支持计划”入选者、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优先支持。
5.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、职称、年龄条件。
二、申报程序与时间
系统申报:以企业为主体,申报人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(https://kjgl.kjt.yn.gov.cn/egrantweb/index)填报,具体流程详见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“系统帮助”。
填报与审核:2026年4月14日—5月9日(校内审核同步完成)。
三、重点支持领域
重点支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、绿色铝、硅光伏、先进制造、绿色能源、烟草、新材料、生物医药、数字经济、文旅康养、现代物流等产业。
四、校内工作要求
1.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,组织符合条件教师积极申报。
2.申报人须提前对接省内符合资质企业,明确合作意向与岗位。
3.系统填报后,及时联系科技处审核,报科技主管部门汇总推荐。
五、联系方式
校内咨询:科技处联系人:刘潮、李文博 8987581
省科学技术院人才处:楚思清、夏欣 0871-64638005
省科技厅人才处:石晓红 0871-63130013
科技处
2026年4月7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