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
各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科学基金项目任务合同书有关要求,现开展到期项目结题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结题范围
2018年立项的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、2017年立项且申请延期的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。
二、结题要求
1.2018年立项的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
各项目组认真对照《任务合同书》中规定的研究任务执行情况,成果符合或超预期的,项目组填写《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证书》一式两份,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材料(包含任务合同书和研究成果)一式两份,提交科学技术处组织验收并办理相关结题手续;
对照《任务合同书》中规定的研究任务执行情况,成果达不到预期成果的,可以办理延期申请或申请终止研究,项目组填写《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延期申请书》或《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终止报告书》一式两份交科学技术处,再报云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备案。
申请延期的只能延期到2021年5月,届时提交结题申请或终止研究。
2.2017年立项的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
各项目组认真对照《任务合同书》中规定的研究任务执行情况,成果符合或超预期的,项目组填写《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证书》一式两份,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材料(包含任务合同书和研究成果)一式两份,提交科学技术处组织验收并办理相关结题手续;
对照《任务合同书》中规定的研究任务执行情况,成果达不到预期成果的,课题组填写《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终止报告书》一式两份交科学技术处,再报云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备案。
三、提交材料的时间
各项目组2020年5月20日前将规范、齐备的材料报送科技处办公楼514室。届时不报任何材料的项目一律按撤项处理。
附件:
科学技术处
2020年4月26日